关于进一步严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通知

阅读次数:518创建部门:宣传部发布时间:2022-04-21

各县市区党委、纪委监委,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、经济技术开发区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、三山经济开发区工委、纪检监察工委,市委各部委办,市直、驻芜各单位党组(党委),市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,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,市管企事业单位纪委:

当前,我市疫情防控正处于最关键阶段,为进一步严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,确保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,现对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、公职人员提出如下纪律要求。

一、严禁在贯彻执行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中做选择、搞变通、打折扣,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,搞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。

二、严禁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临阵退缩、敷衍塞责,擅离职守、脱岗漏岗,行动迟缓、贻误工作,不担当、不作为、慢作为、假作为。

三、严禁弄虚作假、谎报情况、遮掩问题,特别是瞒报、漏报、迟报、错报、谎报疫情相关情况、数据及信息。

四、严禁利用职务便利为家属等关系人逃避管控提供帮助,隐瞒个人及家属涉及疫情相关情况,以及以任何形式和借口妨碍、干扰、影响疫情防控工作。

五、严禁编造、传播、散布虚假疫情信息或发表有关疫情不当言论,以及擅自发布、传播、泄露非公开发布的疫情防控工作信息资料。

六、严禁对待群众态度蛮横、简单粗暴,对群众合理诉求消极应付,随意提高办事门槛,或简单“一刀切”停止服务。

七、严禁在疫情防控期间违规组织或参加聚餐聚会等聚集活动。

八、严禁在防疫物资采购、发放、使用过程中贪污挪用、截留私用、虚报冒领、优亲厚友、挥霍浪费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。

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来抓,扛牢主体责任、强化使命担当,从严从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。要强化纪律意识,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折不扣贯彻执行“八个严禁”纪律要求,带头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。

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旗帜鲜明讲政治,准确把握职责定位,聚焦工作重点、群众关切、责任落实、防疫纪律,切实强化监督,始终把严明纪律贯穿疫情防控全过程,对发现的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及时纠偏正向,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督促即知即改,对不遵守防疫规定和违反纪律的从严从快查处,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。要坚持实事求是,科学精准执纪问责,鼓励担当作为,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,积极投身疫情防控一线。

中共芜湖市纪律检查委会

芜湖市监察委员会

2022年4月20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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